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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的方案
    2018年08月29日 08:52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自营食堂的经营管理,为“部省合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背景下推动学校转型升级和“双一流”建设提供优质的餐饮保障,根据《海南大学食堂整体提升工作方案》精神,将在全中心范围实行公开竞岗自营食堂项目负责人。其有关事项如下:

1、成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加强食堂竞岗组织保障

成立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领导小组和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小组。

1.1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清

副组长:徐凤莲、朱荣平

组 员:刘智敏、邓井红、李婉萍、靳 婷、蒙生儒、徐小华

工作职责:

(1)审核通过《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方案》;

(2)指导本次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3)确定本次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面试考核专家;

(4)指导解决本次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及敏感问题。

1.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小组

组 长:朱荣平

副组长:杨伟军、周良玉

组 员:蒙生儒、何秀敏、王 娇、张敬伟、刘 华

职 责:

(1)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竞岗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制订倒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安排表;

(3)拟定海甸校区自营食堂竞岗标段、竞岗年营业额和上交费用比例;

(4)制作竞岗文件和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书样本;

(5)做好竞岗人员报名和初步审核工作,组织竞岗考核,提出初步人选报领导小组;

(6)根据合署办公会确定的项目责任人,签订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书;

(7)加强本次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廉政建设,确保小组成员遵守廉洁纪律。

2、竞岗食堂的名称、数量、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项目

2.2竞岗方式:公开竞岗

2.3数量:分为3个自营食堂

岗位一:第一食堂一楼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

岗位二:第二食堂一楼东边档口项目责任人

岗位三:第二食堂一楼西边档口项目责任人

2.4项目概况

2.4.1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现有在校学生近30000人,教职工近3000人,共有食堂7个,14个经营主体,11个为合作经营食堂,3个为自营食堂;建筑面积近23000平方米,就餐座位数近6600个。现食堂已具备基本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条件,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在原有设施设备和饮食部门人员基础上组织团队进行经营服务。项目团队入驻后,需购置食堂低值易耗品等设备按学校采购程序统一采购,费用从各食堂维修基金中预付。

2.4.2食堂将按现状公开竞岗,食堂项目团队由食堂负责人在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在岗在册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中聘用,实行项目责任制。食堂场地设施、大型设备实行零使用费,学校对项目食堂收取监管服务费,食堂监管服务费为食堂营业额的8%。

2.4.3自营食堂各项目责任人竞岗食堂年营业额,并制定每月营业指标。项目团队达不到月营业额指标的,项目团队除向学校交足监管服务费(即按年营业额指标×8%);超过竞岗年营业额部分的监管服务费为6%。

2.4.4项目团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派专人对食堂成本、收入、利润、伙食质量、食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监管,保证餐饮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优惠的价格。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面积及最低年营业额一览表详见附件1

3.竞岗人员资格要求

3.1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在岗在册员工;

3.2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劳务派遣员工;

3.3连续三年考核达到称职(含)以上;

3.4男55(含)周岁以下,女48(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1日;

3.5身体健康。

4.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4.1报名方式

符合第3条竞岗人员资格的员工,可到师生事务保障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报名表,自愿报名,一人可报多个岗位。

4.2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9月3日下午17:00前。

5.竞岗考核方式和评分办法

5.1竞岗考核方式

竞岗考核采取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自营食堂经营管理方案评选、食堂年营业额指标和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

5.1.1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食堂组织机构图、厨师团队及人数合理配置方案;

(2)食堂经营方式及菜品特色;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4)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含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除“四害”方案、垃圾处理方案、废油脂处理等);

(5)保障安全生产的各类应急预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

(6)人员管理与培训方案;食堂经营创新措施(包括食堂经营理念、经营创新方案、饮食结构设置、菜品价格控制方案、单个菜品成本核算方案、供餐模式及菜品创新等);

(7)饮食文化实施方案(包括餐厅环境改善、师生参与的活动策划,如美食节、各种节日特色活动、包饺子比赛等)。

5.1.2食堂年营业额指标

食堂年营业额指标由各竞岗人员报价,且报价必须高于(含)年营业额报价。

5.1.3竞岗人员现场答辩

竞岗人员根据现场评委提出的2个问题进行答辩评分。

5.2评分办法:见附件2

5.3初步确定责任人

5.3.1评委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人选,每个岗位需要最少3名人员报名方可竞岗。评委将严格按照竞岗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出三名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第一责任人,已列为前面岗位第一候选人的,之后岗位不再作为第一候选人,将下一排名的候选人作为第一候选人。

5.3.2合署办公小组将在中心网站和公告栏公告竞岗结果。

5.4签订项目责任书

5.4.1确定的项目责任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与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

5.4.2项目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参与培训,检查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尽快提交报告,做好维修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开餐。

6.经营方案递交截止时间、竞岗答辩时间及地点

递交经营方案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11:00前。经营方案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11: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岗文件恕不接受)。

竞岗答辩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北京时间9:30。

竞岗答辩地点:紫荆办公楼214会议室。

竞岗人员应将“经营方案”装订成册,一式柒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7.项目责任书

海南大学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经过公开竞岗选定乙方为海甸校区第 食堂 项目责任人,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其责任期限

第一条 场所及项目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 食堂 按其现状(包括餐厅、工作间、办公室、仓库及相关辅助用房以及食堂属于学校资产的厨具设备和其他配套餐具。)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服务;其经营服务内容: 。

食堂位于 ,面积 平方米;乙方负责管理的厨房和餐厅设备。(以双方确认的为准,见附件一:食堂设备清单)

第二条 责任期限

1.自营食堂的责任年限为“2+1”年。项目责任期间甲方每月要进行安全卫生检查(详见附件1),每学年进行综合考核。第2年合作服务期满后,经甲方综合考核合格的(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各项约定,且第1年度综合考核和每月检查合格的,以及完成全年经济指标及执行各项安全卫生指标、制度和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可续签责任书1年;甲方考核不合格的(屡次出现违约情况,或第1年度综合考核和每月检查不合格的,且未完成全年经济指标或执行各项安全卫生指标、制度和规定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的),视项目责任期满,甲方收回项目,重新竞岗新的食堂项目责任人或转为合作食堂进行公开招标。

2.每年寒暑假,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为留校学生提供饮食服务。

第二章 营业额指标和相关费用信息

第三条 年营业额指标

食堂年营业额指标为人民币 万元整(¥ )(年营业额计算周期为:第一年自签订责任书之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第二年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乙方将本食堂年营业额指标分解到10个月,并附月营业额计划指标表。

第四条 食堂监管服务费

1.食堂监管服务费8%[其中2%为补贴各食堂限价菜。甲方根据各食堂销售实际,进行补贴,但最高不超过补贴限额。各食堂每餐提供足量限价菜(每个食堂设特困生专用窗口:中晚餐设1元菜4个,煮鸡蛋0.50元/个,米饭0.50元/人/餐吃饱;早餐:煮鸡蛋0.50元/个,馒头0.50元/个)。]。

2.约定年营业额(含)内的食堂监管服务费为8%;达不到约定年营业额的,乙方先按年约定营业额指标向甲方交足监管服务费(即按约定月营业额×8%),还要向甲方预交纳约定年营业额不足部分2%的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年营业额部分的监管服务费为6%。

3.甲方每月先按月营业额指标预收乙方的监管服务费,最后一个月按年度营业额进行结算,多还少补。

第五条 食堂水电气费和维修费

1.乙方全额按表按月按规定交缴水电气费。应缴费用在每月结算中支付。

2.食堂日常维修维护费和低值易耗品按食堂预算,由乙方提出,按实支付。

第六条 餐费结算方式

1.乙方采用甲方指定的,校园一卡通、微信、支付宝等收费方式;如食堂开展外卖送餐,必须通过甲方指定的微信、支付宝等收费方式;食堂营业收费统一由甲方代收。

2.伙食费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甲乙双方在每月26-30日核对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营业数据,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对账期可以顺延。

3.对账完毕,甲方扣除乙方使用的原料及水、电、气、监管服务费和食堂风险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后,项目责任人按预算比例发放员工工资、绩效和福利;扣缴员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4.余下款额按项目责任书,按学年发放绩效奖金。

第七条 其他

项目责任管理期间,学校补发员工的绩效、奖金,甲方承担发放总额的50%,余下部分由乙方根据实际发放。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已按照食堂的使用功能进行内部装修及设备配置,并经卫生部门及消防部门认可的。甲方负责食堂水、电管线总表前和年度专项维修改造和经费。

2.甲方负责对食堂房屋的主体结构、电、水、燃气管道,下水道及抽排系统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确保其正常运行。

3.甲方按乙方的用料计划,每天按时供应合格的原材料。

4.建立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伙食质量与安全监管人员,依章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5.定期对乙方的物资储存、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食品价格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敦促乙方限期整改。

6.定期听取师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有责任配合乙方向师生做解释、教育、引导工作。

7.教育与引导师生员工尊重乙方人员的劳动。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努力为乙方工作排忧解难,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如遇区内维修造成停电停水,甲方提前一小时通知乙方蓄水,确保正常开餐。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负责的厨房、餐厅的设备,应按照设备清单,逐件核收,签字确认。

3.乙方应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负全责,负责对生产场地配置的灭火设备保值增值。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有效,若由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4.乙方负责对加工、销售场所配置足够的消毒灯具。所有排污管道要连接地下暗渠排放,定期对污水井,隔油、隔渣池(井)的油污、杂物进行清理。对无异味、无污染的垃圾应集中加盖堆放,并定时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5.乙方应对托管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抽排烟系统的风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翻新一次,并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责任期满或中途退出,要对设备进行清点移交,发现遗失或非正常损坏的,乙方应按价赔偿。

6.乙方负责食堂日常维修维护及设备养护检修和维修维护经费;如乙方没有及时维修维护,造成的影响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食堂水、电、管线总表后的维修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及其经费;如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8.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扩大经营范围或托管给第三方使用。

9.乙方因开发业务需要,如需购置设施设备或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或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按甲方的规定流程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项目责任期满或停止合作时,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10.乙方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甲方有关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食堂切实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盗等工作,保证伙食的卫生与质量,确保食堂不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和甲方规定的食品加工、贮存、销售的生产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

12.乙方应确保食品储存安全,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或使用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向师生销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配备的人员必须为甲方的聘用人员、退休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如招聘临时工或劳务工必须报甲方进行统一招聘。所有从业人员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师生人数,每日按时足量质优价廉向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品及相关服务。早餐要供应10个品种以上,中晚餐要供应30个品种以上;每月更新菜品得到10%。保证高、中、低档菜品的比例为2:5:3,即高档菜品占20%,中档菜品占50%,低档菜品占30%。

15.大众快餐毛利率不超过35%。饭菜价格维持省内高校同类饭菜价格;甲方与乙方按照规定毛利,限定各类菜品价格,确保食堂菜品价格稳定。

16.乙方做到不掺杂作假;不销售无证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不短斤欠两、以次充好等。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式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17.乙方对员工负有培训和遵法守法教育的责任。责任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18.乙方不得经营政府部门和学校规定以外的项目和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含有酒精成分饮料,不得组织或容留任何人在食堂内从事非法违纪活动。乙方每天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3:00点。

19.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应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及有关部门、高等学校和甲方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依法经营。

20.乙方有责任做好特殊天气应急配餐,以保障师生基本用餐需求。

21.乙方负责所聘员工工资和相关社会福利,且不得低于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

22.乙方负责餐饮经营、食品检测、证件年审、评“A”级食堂、评优秀食堂、卫生监督部门罚款,食堂安全卫生检查处理、除“四害”、培训学习与参加会议及烹饪比赛费用等。

23.乙方应购买合作期内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雇主责任险》等。

第四章 违约条款

第十一条 乙方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没有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出现的罚款和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罚款。

第十三条 乙方每月超出规定毛利范围,甲方扣罚其超出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十四条 每一学年期满,营业额达不到竞岗承诺金额的;甲方按比例向乙方追缴不足部分的监管服务费;乙方向甲方缴交不足部分2%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一般违规行为的违约责任。

一学年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且每次当场立即整改,如遇整改要求较复杂的其整改期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作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2)乙方私自采购食品原材料;

(3)乙方经营管理不到位,出现一般违规违纪,导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10,000元及以下罚款的;

(4)乙方经营管理不到位,导致甲方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出现同类同项工作一年内累计有3次不达标的;

(5)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一般影响的。

第十六条 严重违规行为的违约责任。

一学年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二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每次当场立即整改,如遇整改要求较复杂的其整改期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1)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与餐饮加工及销售无关的其他经营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的;

(2)乙方经营管理不到位,出现较重违规违纪,不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乙方管理不到位,导致每月考核分数在70分(不含)以下的;

(4)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5)一学年内,乙方累计达到两次违反第十五条一般违规行为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达到三次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七条 退出约定。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停职原有项目责任人。如涉及到违纪违法的,按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追究项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原有项目责任人按新上岗岗位重新就业,其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1)乙方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食堂厨房布局的;

(2)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3)经营过程中违规收取现金或变相收取现金的;

(4)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暂停营业或歇业的;

(7)因乙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

(8)容留他人在学生食堂中进行违法活动的;

(9)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10)每学年进行综合考核,其考核平均分达不到60分(不含)者;

(11)经营我校“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受到摘牌处分的;

(12)经营过程中出现与餐饮加工及销售无关的其他经营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无效或无整改的;

(13)一学年内,乙方累计违反第十五条一般违规行为达到四次的或违反第十六条严重违规行为达到三次的;

(1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堂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月计划营业额或一学年有六个月达不到月计划营业额的;

(15)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十八条 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甲方依法及时自行处理,并从项目食堂和项目责任人绩效中扣除相关费用,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卫生安全质量事故等事件而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经济责任的,乙方除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任何一方提前终止项目,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第二十一条 乙方若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所扣取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回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责任期内,乙方提出提前终止项目,属乙方违约,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乙方重新择业上岗,其工资待遇按新岗位工资待遇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如下文件视为本项目责任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责任书 ;

2.本项目乙方的竞岗文件;

3.政府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有关管理文件;

4.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第二十四条 纠纷解决方法。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本项目责任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办理设施设备交接手续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项目责任书未尽事宜,可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附件,其附件与本项目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若本项目责任书文本格式、内容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 项目负责人:

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8、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任务落实。海甸校区自营食堂竞岗工作涉及到新学期开学的稳定工作,希望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着主人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聚焦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务必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找准存在问题,研究方法路径,制定解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做好宣传,加大员工的参与度,确保选聘最优人员。自营食堂项目责任人竞岗工作专业性强,任务艰巨,各部门积极动员优秀人员参与竞岗,确保海甸校区食堂经营服务的稳定。

(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责任事项涉及的各项任务。各责任部门须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推进时间表,通过倒排工期,全程督查督办,确保责任事项按计划推进落实。

9. 竞岗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

附件:1. 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面积及最低年营业额一览表

2. 食堂项目责任人评分表

3. 竞岗工作安排表

2018年8月29日

竞岗工作安排表

海甸校区自营食堂面积及最低年营业额一览表

食堂项目责任人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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