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结合中心实际,现海甸校区学生第二食堂(西)需自营,为了更好地做好第二食堂的自营管理服务工作,现向全中心公开竞聘第二学生食堂(西)主管一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学校二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后勤专业人才选拔,通过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进一步优化机构,建立一支精干、务实、廉洁,高效的管理工作队伍,从而为保障中心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任人唯贤、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用、优化组合,适度交流融合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
三、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荣平
副组长:李长明、徐小华
成 员:邓井红、蒙生儒、杨伟军、李桃、周良玉、王娇、张敬伟
(二)成立竞聘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长明
办公室副主任:徐小华
成员:周良玉、王娇、刘华
四、竞聘岗位和职位数
海甸校区第二学生食堂主管1名
五、竞聘时间安排
序号 日 期 内 容 组织人 参加人员
1 2月9日 下发竞聘方案和职位通知 徐小华 周良玉
2 2月22日-2月25日 收集竞聘材料,审核竞聘资格 徐小华 竞聘小组成员
3 2月26日 审核结果公示 徐小华 竞聘小组成员
4 2月27日 面试、组织考察 李长明 竞聘小组成员
5 2月28日 专题会审核 李长明 竞聘小组成员
6 3月1日 公示、聘任,报合署工作小组 李长明 竞聘小组成员
六、竞聘的方式和步骤
竞聘工作从2018年2月9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
(一)程序: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提交竞聘岗位半年工作设想(半年工作设想是笔试的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工作思路清晰,与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面试,民主测评,公示,中心专题会讨论,聘任。
(二)基本办法:在面试、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后,由中心专题会议讨论决定聘任。
(三)具体步骤
1.公布方案。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申报时间及实施步骤等事项。
第一阶段为竞争上岗实施阶段
(1)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中心在岗在册人员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竞岗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后,公布参与竞岗人员名单。
(3)面试。回答评委提出问题,评委当场对竞岗者的答题情况进行评定。
(4)组织考察。在面试的基础上,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形成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中心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2.第二阶段为聘任阶段
(1)决定聘任人选。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合署办公工作领导小组。
(2)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任前公示五天。
(3)聘任。
七、相关规定
(一)此职位不少于3人参与竞聘,若只有1人申报的,由中心统一调配。
(二)海甸校区、儋州校区,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报名竞聘上岗,实现两校区交流、融合的目的。
(三)此次聘任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重新聘任。新提拔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由中心专题会议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四)新的聘任生效之日起,即自动撤销原聘任职务。
(五)任何人不得利用竞聘上岗进行违规活动,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属竞聘上岗者取消竞聘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八、报名条件
(一)男,55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具有5年以上食堂管理工作经历;
(四)中心在岗在册员工;
(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对饮食工作有足够认识;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实践能力。
九、岗位待遇
(一)工资:按饮食部门制订方案执行;
(二)奖励:超额完成下达的经济指标后,超额部份按中心奖励办法执行。
十、其他
(一)附件详见《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食堂主管竞聘报名表》和师生事务保障中心海甸校区第二学生食堂(西)项目管理方案。
(二)本方案只适用师生事务保障中心。
2018年2月9日
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食堂主管竞聘报名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职 称 原 职 位 任职时间
联系电话 E-mail
年度考核
情况 2014-2015学年度 2015-2016学年度 2016-2017学年度
竞聘职位
本人学习及
工作简历
奖惩
情况
竞聘领导
小组意见
注:请将此表按规定时间交到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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