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刘华 图片:刘华提供)师生事务保障中心根据学校乡村振兴定点(对口)帮扶村工作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服务村发展实际。与琼中县长征镇签订了农产品供货协议,定期向食堂供应鸡蛋,并通过乡村振兴农产品展销点帮助销售临高县光吉村富硒米、东方市上红兴村温泉鸭、东方市英显村白萝卜、琼中县长征镇的鸡蛋及琼中县岭门村、东方市乐妹村的蔬菜等,截止12月31日,累计金额达123.45万元。
据悉,12月30日,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乡村振兴“N+1”校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第三党支部与东方市大田镇乐妹村党支部举行了结对共建授牌仪式。通过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建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引领功能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增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能力。
(编辑:陈颖 排版:何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