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我校成教管理红7条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我校成教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继续教育学院拟在前期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本学期第11周至13周(11月17日至12月3日)开展教学检查,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具体要求 |
培养 方案 |
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执行方面 |
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安排教学,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不能擅自调整,若需调整须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
教师 |
任课教师资历方面 |
任课教师要求讲师及以上,且从事该专业教学实践2年以上;不允许任课教师随意调停课,若需调停课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及时安排好补课。 |
教师课程教学方面 |
授课教师按时上下课,教案和课件准备充分,注重仪表,语言文明,导向准确,无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存在。上课方式针对性、灵活性较强,互动性较好,能满足在职和社会人员学习需求。 |
上课考勤方面 |
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对上课学生进行考勤并按要求的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生到课情况,适当增大课程考勤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提高学生的到课率。 |
课程作业布置方面 |
每门课程均需安排课堂或课后作业(含实验报告)并按要求的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 |
教材 |
教材使用方面 |
教材须使用近三年出版的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十二五”、 “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推荐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国家重点教材。 |
学生 |
学生专业学习方面 |
检查学生课程学习的到课率、学习纪律、课程学习兴趣、学习效果、课程作业完成情况、课程学习建议及存在问题等。 |
毕业 论文 |
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安排方面 |
了解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导师指导及后续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等工作情况。 |
毕业论文整理归档情况(本学年秋季毕业生) |
答辩结束及学员对论文修改完成后,须将每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按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毕业论文评审表的顺序装订成册,按学员学号顺序排列汇总归档并保存。 |
教学档案 |
近三年教学教务管理文件整理归档情况 |
各教学单位须将近三年即17届(15级)、16届(14级)、15届(13级) 各年级专业学生名册、学籍表、每学期课程表、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表、教材使用登记表、补考安排表、任课教师教学大纲和教案、毕业生成绩总表、课程考试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教务管理文件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和保存。 |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同时根据检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撰写总结报告并于12月8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办夏老师处(电话:66279195)。书面报告应当由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稿(邮箱:6 5 1 5 7 1 0 8 6@QQ.com)。继续教育学院将汇总各单位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件1:海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检查组织机构
附件2:海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检查任务安排表
海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