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方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