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什么情况下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