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行〔2014〕498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财政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先行试验区管委会: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财政部、外交部印发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国际机票管理的通知》(琼财预〔2008〕347号)同时废止。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各部门应当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情况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表)。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