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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小讲堂”活动(三)——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2022年06月06日 16:46 点击:[]

为全面落实学校“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精神,围绕2022年财务工作重点内容,结合财务工作实际,财务处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活动主要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为主线,开展全员学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以财务知识“小讲堂”的形式,让每一个财务人员上台讲课,通过“业务讲解+互动研讨”开展常态化业务学习。

2022年5月31日,财务处报账一科和二科在办公楼209会议室开展了第三期财务知识“小讲堂”学习活动,由赵小娇同志组织学习《海南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7〕39号)和《海南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重点学习了科研人员野外科研考察的伙食补助标准,具体标准是一般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元/人/天,西藏、青海、新疆地区伙食补助不高于170元/ 人/天;海上科研考察作业伙食补助原则上不高于240元/人/天,另外,除野外科研考察或海上作业之外的其他途中伙食补助按原差旅费标准100元/人/天,可分段计发伙食补助。

最后,针对财务处于2021年9月通知“从2021年10月份起采购国产设备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账”,目前执行中存在一些争议的问题。经讨论,对疫情期间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免增值税的,可凭免税普通发票报销采购国产设备。对没有其他原因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账时,请报账人书面说明原因,经宋涛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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