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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2022年03月01日 10:5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各位师生: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文件规定(附件1),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完成

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请大家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

温馨提示,请各单位报账员通知到单位每位人员,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学生等。只要2021年度内发生了发放业务的都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公告解读见附件2。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操作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答见附件5,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6(参考2020年),也可咨询税务热线12366。关注“海南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可以查看每月工资及收入详情,查询方法见附件7。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附件2:公告解读

附件3:三步走!教您在个税APP上预约办理2021个税年度汇算

附件4:2021个税年度汇算11问,帮你轻松搞定系统操作!

附件5:四部门发文解答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附件6: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

附件7:海南大学关于个人收入查询的操作流程的通知

附件8: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


海南大学财务处

2022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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