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项目执行绩效分析的通知》(琼财绩[2012]476号)要求,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地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请相关单位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计划综合科(办公楼202室) 联 系 人:温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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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2012年4月19日
项目执行绩效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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