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可参见我校内地版招生简章,或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拟报考学院。
二、招生专业
详见《海南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二) 报考点、报名方式
2024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到报考点(见下文)网上或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三)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查阅《海南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应说明。
(一)打印准考证
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我校采用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 Z002) 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
(三)复试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官网信息。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新生报到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入学
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位
港澳台研究生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学习年限规定也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八、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ha.hainanu.edu.cn/gs/
Email:hdyzb@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邮编:570228
电话:(0898)6625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