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可参见我校内地版招生简章,或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拟报考学院。
二、招生专业
详见《海南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二)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组织工作。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所有考生须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照片,并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及缴费,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试
(一)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官网信息。
(二)考试科目查阅《海南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应说明,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
(三)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新生报到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入学
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位
我校面向港澳台研究生与面向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执行统一的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学习年限规定也与我校面向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八、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ha.hainanu.edu.cn/gs/
Email:yjsc@haina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邮编:570228
电话:0898-66256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