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现补充录取考生两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注:正式录取名单以通过教育部审核的名单为准。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98-66251735
邮箱:hdyzb@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