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杨玉良院士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008-12-03
最近有媒体报道,称“从明年开始,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所有研究生全面收费”,而教育部也很快澄清:“教育部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和类似的材料”。为什么要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这一改革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教育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杨玉良院士。
资料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玉良
记者:自200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教育部、财政部的推动和支持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请问杨司长,如何理解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意义?改革后,导师“有学生无课题”、研究生“有题目无项目”的现象会不会得到根本改善?
杨玉良:2006年哈工大等3所学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试点,2007年实施改革高校增至17所;今年,改革已推广到47所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2009年,改革将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有下述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一是培养机制改革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主观动力和客观保障。
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导师和学生是最活跃的、最主要的因素。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强调研究生培养要以科学研究为主导。导师招收培养研究生,必须依托其科研工作进行,并为研究生提供“助理研究”的岗位和报酬。因此导师对研究生悉心指导、严格要求就不仅仅是出于道义和责任感,同时也关系到导师和学科的切身利益,其提高培养质量的积极性就有了更为坚实、持久的基础。从研究生方面来看,由于研究生的奖助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强度进一步提高,奖助的评定也与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表现结合起来,研究生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充分的调动和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就成为提高培养质量的主观动力。没有这两个“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增加的投入、外部的管理以及各种各样的评估评优,都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有的还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
结合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培养研究生是现代研究生教育的成功经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往往就意味着有高水平的导师、高水平的学科。强调研究生培养要以科学研究为主导,就使得研究生“在研究中学习、在研究中创新”有了客观保障。
二是培养机制改革为改善国家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微观基础。
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宏观调控,包括对规模、质量、结构等方面的调控。随着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宏观调控即成为政府管理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职责和重要手段。国家对规模、质量、结构的各项调控和管理措施往往不能完全达到理想效果,缺乏一个健全、有效的微观基础是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国家对研究生规模的调控,往往遇到学校和导师“保规模、争指标”的扩张压力,虽然这与国家的资源配置政策有一定关系,但传统机制下导师招收研究生“利”大“责”轻、“利责失衡”,加之缺乏一种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使得相当一部分导师脱离科研实际多争招生指标,也是产生上述规模扩张压力的重要原因。通过培养机制改革,形成一个进一步强化导师责任和“科研需求决定招生需求”的新机制,就使国家规模调控具有了一个理性、有效的微观基础。
研究生教育结构中的学科专业结构,也是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学科专业设置、学科专业目录的管理、学位授权点审核、招生计划配置等实际工作中,我们采取了诸如专家评议、限额控制、分数线控制等措施,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要依靠行政手段的直接干预,但一个学科需不需要招收培养研究生、需要招收多少研究生,不论在国家宏观层面还是在学校的微观层面,都是一个争论不息的敏感话题,其结果往往是增加容易减少难,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仍然不能很好地解决。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学校这个微观层面,缺乏一个理性、有效的调整机制,宏观调控政策由于缺乏微观基础而难以产生预期的政策效果。培养机制改革为学校层面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立起“一主一辅”两个调节手段相配合的调整机制。在这两个调节手段中,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科研需求决定其研究生培养规模是主要调控手段,学校根据学科发展战略需要对某些特殊学科的研究生培养采取倾斜扶持是辅助调控手段。
由于强调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新的培养机制有效调节了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现有培养规模中的其余部分,以及现有培养能力的剩余部分,将逐步转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科研需求较小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甚至可能将其主要培养能力转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类型结构将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
三是培养机制改革是实现研究生教育与国家创新目标紧密结合的重要纽带。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研究生教育承担着创新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任务。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的过程,是一项活动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
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研究生培养的科研主导机制,将在微观层面使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向其优势学科集中、向高水平的科研任务集中,在宏观层面使研究生教育与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以及企业立项开展的重大开发改造项目相匹配。国家的教育投入、科技投入在学科结构上将能更好地协同配合,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两个目标的实现都有了更充分的保证。
四是培养机制改革将成为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的推动力量。
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涉及培养单位的招生、培养、学生管理、导师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培养机制的改革,将全面带动培养单位人事、科研、财务制度的改革,这将是一个紧紧围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个核心,明确导向、统合政策、理顺机制的过程,对于各培养单位进一步确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培养机制改革对国家教育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要求。适应培养机制改革需要,围绕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这一核心目标,对各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机制创新。
比如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就重点推动了一项制度创新,就是要求改革的学校建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创立该基金的目的,就是统筹使用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中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部分经费、单位自筹经费以及其他渠道投入的经费,用于扶持资助具有前瞻性但目前暂缺经费的研究项目,以及为构建合理的学科生态而需要加强或发展的学科,如人文、基础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对于基金的使用也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指导教师申请、专家委员会评定。基金资助的项目资金应优先用于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所需开支的各项经费。
记者:据了解,有的学生和老师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不十分理解。有人将改革内容总结为“三个多一些”,师生就很容易理解了。能不能这样说,改革的基本思想就是围绕“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这一核心,“学校多出一些,教师多筹一些,学生多得一些”?另外,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现在已经实施改革的学校的主要改革措施?
杨玉良:实施改革学校贯彻了关于培养机制改革的原则和要求,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这一核心,普遍实行了下述一些改革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强调科研主导。通过导师资格遴选考核、招生计划分配、导师依托科研工作为研究生提供资助和助研岗位等机制,实现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的紧密结合。学科和导师对科研工作重视程度和争取科研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2.明确导师的责任、权力,实行研究生培养质量导师负责制。
在要求导师对研究生负有资助和指导责任的同时,赋予导师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更多的权力,调动了指导教师严格要求、悉心指导的积极性。
3.合理配置招生计划。采取与科研任务、科研经费挂钩等办法,有效调控了每个导师的招生数量和学科(或学院)的招生规模,优化了学校研究生培养的学科结构。
4.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本着“学校多出一些,教师多筹一些,学生多得一些”的思想,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各种创新与扶持基金等途径,以及实行动态评定和导师参与评定等机制,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强度,强化奖助的激励作用,研究生的生活保障程度和学习、科研积极性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5.根据学校学科布局和发展战略,针对不同学科的特点实行不同的改革政策。如对基础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给与倾斜和扶持。
6.对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探索和尝试。由于培养机制改革科研主导、导师资助等政策的导向和影响,很多培养单位都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更加重视研究生对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强化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也有的单位加大了“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的比例,希望这些学生能尽可能早地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增加研究生对科研的贡献。部分培养单位还对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术型、应用型等进行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研究生的目标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分类对课程体系和培养流程进行优化调整。
7.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通过设置专门基金,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与国际合作,加大与国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以及吸引国际知名高校学生来校攻读学位的力度。
8.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和对来自国家、学校、导师三方面资金的统筹管理,试点单位对研究生培养的投入力度普遍加大,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
记者:研究生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优秀生源,已经成为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制约瓶颈。明年开始,所有中央部委属高校都将开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在加大投入、改善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方面有何考虑?
杨玉良:对于下一阶段工作的考虑,我简单地概括为三句话,就是加大投入,加强指导,加强研究。
我们推动开展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主要涉及培养单位内部的机制,完善奖助体系、扶持学科发展、鼓励支持创新等需要增加的经费,主要还是依靠培养单位自筹资金,各改革单位都面临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我们要对各培养单位的改革工作继续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当然,对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还只是推动和引导该项工作的一个政策手段。要实现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这一目标,国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需要高水平的学科支撑。学科建设需要超前、持续的投入支持。单位受自筹资金的能力限制,投入力度有其局限;企业的科技投入必须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不可能在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学科领域发挥主力作用。建设一大批高水平的学科,国家必须加大投入。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除改革培养机制外,还必须提高生源质量。当前,对优秀博士、硕士生源的竞争已经成为国际间高层次人才竞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已经从教育家的个人理想演变为国家的竞争战略。研究生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优秀生源和保证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已经成为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制约瓶颈。必须在提高培养单位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大幅度增加国家投入,改善和提高研究生待遇。
对于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国家除给予教育事业费拨款外,还应该给予必要的科研事业费支持。对于有研究生参与的科学研究项目,还应该允许在科研经费中预算合理部分用于支持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围不断扩大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比如,改革的高校在目标定位、学科专业结构、研究生培养的层次结构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于改革工作有什么影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改革各自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应该采取哪些差异化的改革措施,等等。对于改革过程中的这些问题,既要认真研究,又要积极探索。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解放思想,鼓励创新,尊重和发挥培养单位的首创精神,形成各具特色和充满生命力的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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