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你们注意学校第十批硕士学科申报工作的如下安排。1.6月15日11:40分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8份)送研究生处。纸质版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打印,否则研究生处将不予受理。
2.6月15日下午学校领导及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校内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后研究生处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有关单位。请各单位主要领导保持通讯工作畅通。
3.6月15日晚,各单位根据校领导及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校内专家的审核意见作最后的修改和完善,并最终定稿。
各有关单位在16日上午11:40以前报研究生处如下材料:
(1)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2份(作好三个审核意见并盖好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
(2)将每份材料的“申报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基本数据”页单独再复印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3)电子版。
5.6月16日下午,研究生处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
6.6月17日上午,研究生处将纸质材料送省学位办。
7.6月18日省学位办将纸质材料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另:各学科申报启动费已经下拨给研究生处,各申报学科可以在规定范围使用。研究生处
200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