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复试须知
    2005年04月14日 11:01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已确定,请你持以下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4月22日到我校研究生处报到,4月23-24日进行复试:

1、准考证;

2、复试通知书;

3、身份证(或军官证);

4、往届生带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入学报到时验毕业证);

5、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表(应届生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公章);

6、初试成绩通知单。

7、按教育部的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时还必须提交一份与招生单位所在地(海南省内)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注:所有证件姓名必须相同,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海南大学研招办

2005年4月13日报到地点:研究生处研招办(行政办公楼207室)

联系电话:0898—66279062,66251735//www.pwnwo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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