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3年研究生业务费学校近期已划拨。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研究生业务费将按理工、农学类研究生1300元/生、年,文科类研究生900元/生、年的标准划拨至各培养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财务处按研究生处核定的招生人数划拨业务费,并设立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卡。
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计划开支的原则。各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研究生业务费要经导师同意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核批准。其开支范围和使用审批手续按《海南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
请各培养单位在放假前到财务处领取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卡。
研究生处
200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