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和上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和上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目前正在修订《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和导师岗位基本要求暂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6]24号)(附件1)执行;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与办法》(海大办[2019]48号)(附件2)执行。
2.若申请人为校外导师,须与我校签订指导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相关协议,并在协议期内。
3.《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博士生导师岗位要求”第五条修改为:除满足导师岗位基本要求外,博士生导师岗位申请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岁;同时,还须同时满足博士生导师岗位要求中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教师登录导师年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若申请人员为校外导师,可向相关学院申请临时账号进入系统填报(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2.已填报过个人信息的教师需对系统已有的基本信息、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指导研究生等信息进行校核和更新。
3.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上传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得伪造资历、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填报虚假信息等不诚信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当年导师申报资格,同时报学校校审议处理。
4.各学院须按照我校博士生导师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核工作,对申报博士生导师教师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4)。各审核单位对本单位教师提交的信息负有真实性、准确性审核责任,一旦查实申报信息有不实内容,将视情况扣减所在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审核完成后,所有信息统一报送至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各博士点将汇总审核通过名单于2022年3月8日前在系统中推送至研究生处,并填写博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于2022年3月8日之前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提交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邮箱yjsxwb@hainanu.edu.cn。最终通过名单及招生指标分配由研究生处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附件1.导师年审管理说明(导师)
2.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3.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与办法
4.导师年审管理说明(分管领导)
5.博士生导师汇总表
联系人:廖双泉(66279092)吝思琪(66280797)
研究生处(工作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