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海南省10月12日发布的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海南省气象台预计, “浪卡”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将于13日傍晚到夜间在海南岛文昌到陵水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3~28米/秒,9~10级),随后穿过海南岛,经北部湾趋向越南北部沿海。受“浪卡”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2日夜间~14日海南省陆地和海面将有强风雨天气。根据海南省相关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防汛防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强化各级领导和岗位责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班坐镇指挥(原则上不准请假离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所有防风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工作分解,重心前移,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所有防风准备工作到位。
二、切实落实防风防汛各项措施
1.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升第16号台风“浪卡”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规定,全省教育系统同步启动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各培养单位应做好责任落实,立即成立防风防汛工作小组。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统计台风前后在校研究生情况,广泛发动研究生做好防风防汛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辅导员检查研究生宿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门窗破损严重的情况上报后勤集团及时修理;同时,关闭门窗,及时将阳台上、窗边容易坠落的花盆等物品收好。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不在台风期间组织开展任何群体性户外活动;有科研仪器设备、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做好断水断电和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及时做好受灾情况统计报告
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确保防汛防风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处(工作部)报告(联系人:曾德虎,18689613161)。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工作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