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促进优良教风、学风的形成,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于第12-13周(5月20日至5月31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执行及课程教学效果等情况。可采取听课、访谈、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
2.上学期期未考试(考查)卷评阅、归档,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登记,成绩评定情况,试卷评分、学生出勤登记及平时成绩评定等的规范性。
3.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规范性。了解入学面试(复式)、开题答辩和学位论文答辩等事宜。
4.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课程教材,课程教案,试卷等。
5.本单位认为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
6.专家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
教学检查开展情况是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检查,并在6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总结材料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组抽查情况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查结果。
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到各学院抽查的具体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相关学院。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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