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12年度研究生教学专项资助项目”结题提交成果验收暨“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教学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4月18日 15:59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实践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结合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连续2年设专项经费资助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工作。 现将2012年度研究生教学专项资助项目结题、提交成果、验收暨201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资助项目结题、提交成果、验收相关工作

(一)根据各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海南大学2012年度实践教学资助项目任务书》的要求,2012年度资助项目已在2012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请各项目组精心准备材料,于2013年5月5日前将研究成果(论文、调查报告等)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交至海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行政办公楼307室),邮箱:hndxhj@hainu.edu.cn;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各资助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将责令项目负责人对成果进行整改。

(二)上一年已资助的项目尚未通过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学年度资助的项目。二、201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资助范围

1. 项目主要资助能够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实践育人的特色,项目应结合研究生培养方案、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取得一定成效。本次项目不资助日常实验、实践教学活动。

2.项目主要资助:

(1)全体在籍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校外实践教学;

(2)与专业有关的社会服务、科技下乡、专项调研等实践实习活动;

(3)在已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4)跨学科科技创新专项活动;

(5)跨学科专业竞赛。

(二)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经费预算。

2.项目中涉及校外实践活动的要明确活动地点(企业等单位名称)、时间安排、实践具体内容、专业及人数、指导教师队伍(一般应由我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学时学分要求等;涉及实验室开放的要明确开放内容、对象及时间安排。

3.经费预算,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万。项目经费应直接用于研究生的实验、实践活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开放实验耗材费;实验、实践指导资料印刷费等。购置必备小型设备及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

(三)其它

本次专项资助经费总额为35万元,其中用于学院申报的经费为30万元,5万元用于研工部牵头项目一项和滚动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应以单位名义,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负责人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原则上要求是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前应认真论证并广泛征求学位点负责人和导师等的意见。项目申报需填报《海南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教学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并于5月15日前交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何佳 联系电话:66291023附件:

《海南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教学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教学资助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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