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科、学院:
根据《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学位办【2012】54号)精神,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完成了各《一级学科简介》(以下简称《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为了保证其科学性和针对性,决定将《简介》和《基本要求》按一级学科送相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写《简介》和《基本要求》的目的和意义
《简介》是对《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 年)》中所设一级学科的科学界定,是一个学科历史、发展、内涵、范围和人才培养理念的客观反映。目的是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科管理提供依据;为学位授予单位加强学科建设、制定培养方案、开展学位授予等工作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国学科设置、学生报考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提供参考。《简介》对规范研究生培养、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基本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一级学科的特点,提出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即各一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标准。目的是为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学位授予单位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导师指导研究生等提供参考依据,对保证我国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专家学习研究《简介》和《基本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按照一级学科组织专家认真学习和研究各学科《简介》和《基本要求》。按照附件1中关于编写要求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各一级学科《简介》和《基本要求》的修改花脸稿。
三、其他有关要求
1、按照文件要求, “生物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还应对“生物工程”和“生态学”一级学科的《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提出修改花脸稿和修改意见。
2、请各相关学院于11月12日之前,将本学院各一级学科的《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修改花脸稿和修改意见整理汇总,不要修改原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文件名,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xwb@hainu.edu.cn邮箱。
附件:1. 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
2. 相关《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3. 海南大学负责征求意见的一级学科清单
研究生处
//www.pwnwords.com附件1.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
//www.pwnwords.com附件2.相关《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www.pwnwords.com附件3.海南大学负责征求意见的一级学科清单
//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