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条件,探索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新途径,学校决定在2012—2013学年度继续推行研究生“三助”制度。 有意担任所在学院助管人员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申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10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海南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上岗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工作部(办公楼307)。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海南大学关于研究生“三助”岗位实施办法》、《海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计酬标准、考核和报酬发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分配的助管名额分配数,确定助管岗位获得者名单。在确定三助岗位人选时,要优先考虑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三助” (助管) 岗位计划表
附件2:海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计酬标准、考核和报酬发放实施细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海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计酬标准、考核和报酬发放实施细则
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三助” (助管) 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