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农学、工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12级研究生开始,将对符合条件的农学、工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1.农学门类相关学院将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按文件规定对初试成绩或综合排名进行农学门类排名后,确定奖励名单。 2.工学门类由相关学院按文件规定对初试成绩或综合排名排名后,确定奖励名单。 3.确定名单后,由研究生处在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农学、工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于9月15日前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将表格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办公楼307室),电子表格发送至277943156@qq.com。
研究生处
2012年9月6日
关于报送农学、工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