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2年专业学位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海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暂行办法 》的规定,摸清本学院、相关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的实际情况,对申请者具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议,初步确定拟遴选为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校外人员,然后将推荐人员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正式聘为我校校外导师,并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发导师聘书。报送时间截止10月1日,学院需报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附件1.海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海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一份)
3.海南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10529493@QQ.com)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1:海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海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附件3:海南大学2012年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