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通知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各研究生导师:
为规范研究生导师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海大办[2008]2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导师2012年度的招生资格进行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确认对象:凡被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确认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学及科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本次年度招生资格确认;不参加资格确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2012年招生资格。
计算科研成果的起迄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2011年获得的、尚未到帐的纵向课题经费,可以认定为到帐经费;但横向课题经费必须是到帐经费。
每位导师每年只能在确认有招生资格的两个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中招生,当年招生总人数博士生导师不超过4人、硕士生导师不超过3人(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
确认工作时间安排:
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交各学院。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于3月15日以前到科研处进行科研成果审核。
各学院3月20日前统一报研究生处审核确认(研究生处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形式提交的《审核表》(见附件)。
本次招生资格确认结果与各学院和导师本人2012年度招生人数直接挂钩,研究生处将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通知各学院及导师本人。
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2012年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