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大办【2010】2号)及有关规定,研究生创新平台设备购置费为:为改善创新平台的科研条件,必须购置的小型科研仪器设备而产生的支出;为改善创新平台的工作条件,必须购置的小型设备(设施)而产生的费用。为了减轻各创新平台的工作量和尽快购置所需仪器,请各研究生创新平台将仪器购置计划(见附件)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纸张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 yjsxwb@hainu.edu.cn,由研究生处统一报学校国资处进行政府采购。
附件:研究生创新平台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表
研究生处
2011.4.21
附件:研究生创新平台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