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海南大学关于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补充通知
    2010年09月17日 14:20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1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0]41号)精神和各专业学位点报名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以下专业学位点继续接受报名,其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继续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点名称、复试名额及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名称

专业学位代码

复试名额

学位点所在学院

联系方式

工程硕士

食品工程

085231

4

食品学院

陈 亮13807559569

李从发13907657506

材料工程

085204

4

材料与化工学院

李 劲13036009908

曹献英13637541179

化学工程

085216

4

材料与化工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

085208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张 燕13322065900

杨 雄13976788963

国际商务硕士

025400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 霞13086026688

柯佑鹏13976481616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055201

3

外国语学院

彭晓华13136005736

英语口译

055202

3

外国语学院

二、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26日下午17:00;

各相关学院在2010年9月26日前将报名情况通报研究生处(9月21日须初报情况),并按学校的规定在2010年10月1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三、其他事项

1、专业学位推免生均为自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

2、请各学院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处。

3、请各学院有意愿的学生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参照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点积极报名。相关事宜请致电“一”表中各相关学院的联系电话。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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