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级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17日(周三)开始上课。为了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监督教学纪律,请各学院负责组织专人检查本学院2014级研究生第一周(9月17日至9月23日)的上课情况,并于9月28日前将本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到研究生处308A室。同时,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组也将在第一周内不定期的检查各任课老师的教学工作。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