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处审核。请各学院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答辩申请等相关内容,研究生教学秘书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等。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须于9月30日前完成。
在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不能通过审查及参加论文答辩。
获学校“211工程”项目、“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资助(联合培养、访学、会议资助)的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到学校财务处结清所有款项,方能申请答辩。
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须于9月20日之前将做好审核意见的《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交研究生处审核。
4、学位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双向匿名评审,由研究生处、各学院组织的双向匿名评审对象分别如下:
(1)以下三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向匿名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①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②所有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③部分被抽查的正常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双向匿名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2)其余正常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向匿名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组织完成此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向匿名评审工作,须采用《海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评阅书(学院用)》(附件2)。
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论文送审前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相关事宜,参照《关于继续做好201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通知》。
5、学位论文的制作
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3)制作学位论文。
论文送审前,须根据实际需要制作适当数量的学位论文,用于论文送审和答辩;论文答辩会后,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打印并印制正式学位论文。
6、论文答辩与送交
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参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试行)》(附件4)。研究生教学秘书须于答辩会前3天将有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答辩通过后,于12月5日前提交按规定格式装订的学位论文。其中,研究生处2本(博士、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4本(院、系资料室2本,学校图书馆1本,学校档案馆1本),并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到学校图书馆。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7、请各有关学院、研究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电话:66279062。
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需提交的材料:
1、《海南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二份)(交培养办)
2、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培养办)
3、毕业研究生婚育状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全日制学生填写)(交研工办)
4、各博士、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本(交学位办)
附件1、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海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评阅书(学院用)
附件3、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附件4、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试行)
附件打包下载:/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附件1、2、3、4打包.rar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