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依托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学校拟将分类建设研究生创新中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专门的场所可供研究生创新活动(一般要求至少能同时容纳15人以上同时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2、所依托的学院或学科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充裕的科研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研究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撑;
3、有一定的全日制研究生规模;
4、所依托的学院(中心)已初步形成优势学科群,能满足一级学科、相近一级学科、交叉学科研究生创新活动的需求。 二、申报与评审
1、研究生创新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牵头组织,实行限额申报,创新中心名称统一为“海南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创新中心名称原则上以一级学科命名。
2、各申报单位对创新心建设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并确保有专门场所用于研究生创新活动,如属联合申报,要有签订联合建设协议书。
3、研究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创新中心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立项的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名称。 三、建设周期与资助金额
建设周期:自立项起至2015年12月完成。
资助金额:研究生创新中心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拟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0项。自然科学类6-7项,每项资助40-50万;人文社科类3-4项,每项资助20-30万。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创新项目立项和小型仪器设备购置、办公桌椅购置、材料试剂费、图书资料费、试制费、差旅费、外聘专家费及相关软件购置费等。 请各单位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并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海南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建设申报表》一式3份,连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和联合建设协议书、可行性方案报送研究生处(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行政楼323室);电子版材料发放至指定邮箱。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91023 电子邮箱:18976842966@qq.com
创新中心申请表
海南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