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海南大学海钢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由海南钢铁公司捐资设立,用于资助海南大学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本次“海钢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的评选原则上面向一、二年级的自费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资助名额50名,资助金额每人1000元。2010年已获得“海南大学金光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评选。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海校办〔2006〕59号《海南大学海钢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贫困研究生的申报、推荐工作,并根据推荐名额,于2010年5月19日前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汇总,报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冯翔老师。
附件一:海南大学海钢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2010年“海南大学海钢贫困研究生助学金”推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