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现将2010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相关情况规定如下,
1、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重要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本学科研究方向有关的研究型论文,或在SCI上发表一篇研究型的论文。
2、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省级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本学科研究方向有关的研究型论文。
3、所有发表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为毕业生本人,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海南大学或者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4、各学科核心期刊的界定由各学科点提供,并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生发表的论文。
请各学院在审查毕业生资格时认真遵照执行。 研究生处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