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我厅决定开展2008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年度抽检的范围是各学位授予单位2007—2008学年度授予学位或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的论文。
二、抽检数量和重点
(一)抽检数量
本年度按学科门类抽检学位论文,每个学科门类抽检1-2篇论文。
(二)抽检重点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2、第九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
3、本学年度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超过6篇或者博士学位论文超过4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三、抽检内容
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包括论文的选题与综述、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标志性成果、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及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
三、抽检程序
(一)各学位授予单位将2007-2008学年度授予学位或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人员的名单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学位办);
(二)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学位办)随机确定列入抽检范围的研究生名单;
(三)学位授予单位将被抽检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双盲”评审的要求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学位办);
(四)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学位办)组织“双盲”评审。
四、抽检时间
(一)7月31日前,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对当年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省学位办。
(二)8月15日前,各学位授予单位报送2007—2008学年度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一览表(见附件1)和海南省2007-2008学年度授予学位人员的信息数据库盘(dbf格式,详细要求见附件3)各一份(延期答辩的学位论文列入下一年度抽检范围)。
(三)8月29日前,各学位授予单位报送抽检学位论文(一式四份),所报送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双盲”评审的要求:
1、论文内容必须与审定学位时的论文内容相同;
2、论文中不得出现反映作者、指导教师及学位授予单位情况的文字内容。附件材料中列出的本人研究成果及发表论文清单时,只注明本人为第几完成人或第几作者;
3、论文采用统一的封面(见附件2);
4、论文一律按A4幅面双面打印和装订,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用黄色木纹纸,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用白色铜板纸。
五、抽检结果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报送论文进行“双盲”评审,并按照A、B、C、D四个档次对论文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将通报各学位授予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1、海南省2007—2008学年度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一览表
2、学位论文封面式样
3、海南省2007—2008学年度授予学位人员的信息数据库标准 二ΟΟ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