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8]18号),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2008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参加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参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鼓励申请者进行原创性研究,不允许用申请者本人或导师已获得立项的课题(项目)申报。
三、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的要求,我校博士生科研课题推荐20项,硕士生科研课题推荐30项。为鼓励我校更多研究生参与申报,每位研究生限报1项。海南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推荐的项目中遴选30项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予以立项资助。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者填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科研成果,经导师推荐,报各学院(学科组)审核。
2、各学院审核申请者的《推荐表》及科研成果后,确定推荐课题名单,并于5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儋州校区各学院将上报材料报研究生处倪永红老师处;海甸校区将上报材料报研究生处于花莲老师处,预期不予受理。
3 、研究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题进行论证和遴选,确定推荐的名单。
4、研究生处将正式推荐名单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后于6月初报省教育厅。
五、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参加申报。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08年4月1 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