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学位委员会的琼学位〔2008〕1号文件《海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的通知》的要求,拟开展海南省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评议组成员遴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研究生教育规律;
(二)受过系统的科研训练,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合作意识;
(四)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五)年龄一般在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推荐名额
材料与化工学院、农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法学院各推荐2名,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学院根据遴选条件推荐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并认真填写《海南省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08年3月14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并将电子邮件发送yjspy@hainu.edu.cn。联系电话:66279092
附件: 海南省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表
2008年3月11日
研究生处//www.pwnwords.com海南省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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