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08年03月10日 10:05 yanjiusheng 来源:研究生院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要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处审核。请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查工作。

2、论文答辩资格审查(3月30日前完成)。首先由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再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如期完成。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小组根据要求做出审核意见。

3、论文评阅人及答辩成员的确定(4月10日前完成)。论文评阅人和答辩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科学研究中有成绩、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论文评阅人及答辩组成人员经学院学位评定小组审核、小组组长签名后,报研究生处审批(《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审批表》和《海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4、学位论文送审(4月15日前完成)。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必须在4月15日前打印完成并送审(《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以保证4月底评阅结果全部收回,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评阅书全部收回后,将《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及《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交学院学位评定小组审核,并在学位申请书上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要求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一个月以上,逾期将推迟到下半年讨论。个别硕士生学习成绩优异,论文准备充分,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需于3月15日之前将《海南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交研究生处,并于3月20日之前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并由研究生处组织双向匿名评审。

5、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鉴于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和答辩时,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有部分需要修改论文的。因此,要求研究生在答辩前先装订6-10本,用作送审和答辩时用,答辩会后,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

6、论文答辩于6月10日前完成,学院答辩秘书于6月15日前把有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论文,在6月15日前送2本到研究生处,4本送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其中2本交院、系资料室,1本由研究生教学秘书送图书馆,1本由研究生教学秘书送学校综合档案室),另外将论文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到学校图书馆。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7、希望各位研究生及相关学院(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联系人:海甸校区:范永梅,于花莲 电话:66279062

儋州校区:倪永红 电话:23300635注:以下材料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均要求一式两份(原件)

1. 《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

2. 《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审批表》

3. 《海南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4. 《海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研究生处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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