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启动全国第十一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了做好本次学位授权审核的准备工作,保证申报质量,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提前启动第十一次学位授权点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工作要求
1、鉴于国务院学位办对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的时间和方式尚未做出明确安排,故我校暂按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的有关规定做好预申报工作。博士按二级学科、硕士按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组织申报材料。
2、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建设总体规划,认真对照各类学位授权学科的申请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报计划。应以建设优势特色学科的博士学位点为目标,优先申报具有条件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3、申报中要突出质量意识和特色意识,克服重数量轻质量和重申报轻建设的思想,充分考虑学校学科发展的长远布局,避免盲目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对于需要整合和利用资源,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和积极配合,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4、各申报单位向学校上报本单位拟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及相应的申报材料前,应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拟申报学位点的材料进行咨询、论证,在此基础上,学校将按学部对各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充分论证、审核,最终确定我校本次申报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二、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各单位研究提出申报计划,组织填写《申请博士、硕士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表格中填写的与时间相关内容的统计时限为2002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填写申报材料务须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2、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拟申报学科的《申请博士、硕士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5份)报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gl@hainu.edu.cn。研究生处将分学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对照国家学位授权审核的指标体系对拟申报学科进行综合评价,据此确定学校的申报方案。
3、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就学位点申报工作进行调研,走访同行专家,就申报材料广泛征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待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下达后,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再集中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对应修改,并按照国家的文件要求全面做好申报工作。
三、其他事宜
1、《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及其他相关文件可以从海南大学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www.hainu.edu.cn/zy_yjs/)。
2、不明事宜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甸校区:蒋国洲 66252259 jgzno1@hainu.edu.cn
儋州校区:朱国鹏 23300531 23300531@163.com附件:1、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2、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3、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基本条件
4、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
5、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认定表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07年10月20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www.pwnwords.com附件2.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www.pwnwords.com附件3.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基本条件
//www.pwnwords.com附件4.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
//www.pwnwords.com附件5.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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