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推动我校研究生实践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特设立了研究生实践创新专项基金。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对象是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能够严谨踏实的开展科学研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
3.申请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
4.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其他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资助范围与申报要求
本次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主要资助范围包括:创新型小实验、科研发明、技术和方法改进与创新、新品种培育、新设计和新产品研发、新理论、新观念和新思想,及各类创新、创业、建模、电子竞赛等。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导师同意推荐后,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2.研究生处(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者予以立项。
3.2016年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经费40万,原则上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文科每个项目资助2-4千元,理科每个项目资助4-6千元;以团队申报:文科每个项目资助6-9千元,理科每个项目资助1-1.5万元;如项目特别优秀,且能出优秀的成果,经研究生处(工作部)研究,资助经费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增加。
4.成功申报本年度实践创新项目的团队和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立自己的科研创新成果,项目完成和报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请在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工作部)323办公室;同时,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dyjsg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6291023。
五、评审时间
研究生处(工作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于7月2日左右进行专家评审,届时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为使本项工作取得实效,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并指导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的申报。
附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工作部)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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