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工作,不断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海大办[2015]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充分体现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各培养单位对参评论文的条件、推荐比例应参照《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海大办[2015]1号),严格审核,宁缺毋滥。
三、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严格审核参评研究生的支撑性科研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博士、硕士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名额不能超过《海南大学2016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分配的名额。
五、各培养单位必须在2016年6月5日之前将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3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和支撑性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各一份);
(2)2016届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和2016届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者发表论文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各一份)。
(3)2016年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作者、导师信息表(见附件6)(一份)。
(4)学位论文1本。
附件:1、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
2、海南大学2016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3、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2016届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
5、2016届海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者发表论文情况一览表
6、2016年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作者、导师信息表
二0一六年五月四日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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