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从2014级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纳入新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的使用范围。
在系统中制定培养计划是在校研究生使用新系统的第一步,也是研究生完成后续环节及任课教师、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在系统中开展工作的基础。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已满一学期,根据相关要求,应于入学当年12月份之前完成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制定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在新系统中完成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具体单位名单见附1),这已严重影响到其他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切实负起责任,于2016年3月1日前在新系统中完成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学校将根据情况减少相关单位在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
附1.目前还未在系统中完成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的单位: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
附2.制定培养计划的基本过程:学院指定培养方案——学生提交培养计划——导师审核培养计划——学院审核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完成。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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