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近年来,研究生处加强了研究生课程调停课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的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但在近期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学院在研究生调停课程序上存在未经研究生处同意即通知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因而回避监督、检查的现象。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基本秩序,特此重申各学院在办理调停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提前填写《海南大学任课教师调、停课审批表》,并经研究生处审批之后,方能通知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
若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