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所、部):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提高博士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效率,学校从2015年起,利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所有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为了继续做好2015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盲审对象:根据《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海大办【2010】14号)的规定,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
2、根据《海南大学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规定》(海大【2014】101号)(见附件1),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在论文送审前均要求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3、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被盲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
4、盲审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
(2)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电子版。
为确保学位论文评阅时间,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10月10日之前,务必将盲审相关材料(附件2、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4)以及盲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统一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过期无法上传,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66279023
附件:1.海南大学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规定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
3.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
5、2015年下半年博士论文盲审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日
附件1-5(博士盲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