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精神,我校法学学科已列为评估对象。本次教育部评估的内容是: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实践能力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请法学院根据《2014年法学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认真准备评估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5.7.2
//www.pwnwords.com2014年法学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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