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任课教师(课程组):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课程组),须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和《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各学院汇总后,请在2015年3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倪老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如课程为课程组集体授课,则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同时确认并在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上签字。
研究生处将在网上公布未按时报送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进度表的课程,同时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进度表进行课堂教学督查。
附件1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2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
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3日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海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