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监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1日 18:35 yjs992696 来源:研究生院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定于2018年12月22日~24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考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监考员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2、必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3、本人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有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或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各单位安排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监考报名的组织和考试期间的联络工作等,联系人须为本单位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监考或考务的人员(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二级单位,联系人原则上为该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所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内报名,报名表中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清楚。夫妻双方或直系亲属同时报名监考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对方姓名和工作单位。考务等相关人员由处里统一安排。

各二级单位教职工到本单位联系人处报名,机关以处室为单位统一报名,不得跨单位报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监考人员条件选拔监考人员,并注意男女比例,原则上按1:1上报。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参加本次监考任务的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也需填写此表)交至研究生处323室,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到249382887@qq.com(请按单位名称命名报名登记表),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它事宜

1、所有参加本次考务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考风考纪责任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2、监考人员须经过培训后才能参加监考工作。2018年12月20日下午4:30在社科楼二楼报告厅进行考前培训,所有监考人员不得缺席。

3、监考工作安排在2018年12月22日~24日,监考相关的考务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4、本次监考场次数量不同,有监考三场、四场之分(三场的23日下午轮空)。监考员的具体监考场次和监考时间由研究生处统筹协调安排。

5、研究生处联系人:曾德虎 联系电话:66291023附件1:2019年各单位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9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海甸校区考点监考报名登记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2019年各单位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考务工作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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