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优秀研究生赴东方实践服务的通知
根据《东方市2018年海南大学在校研究生实践服务工作方案》的精神,现面向全校研究生选聘优秀研究生赴东方实践服务,请各培养单位积极动员广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报名。
一、实践岗位
见附件1
二、实践时间
实践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半年。如果工作需要,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以延长实践服务时间,但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人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业务能力强,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在读硕士生及博士生(音乐艺术专业除外),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实践服务工作。
四、实践待遇
1、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月享受2200元的生活补贴(含通讯费),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760元生活补贴(含通讯费)。
2、在市区机关单位实践服务的,住宿由东方市委组织部协调提供市公租房入住(每月180元房租和住宿所需的床等基本必备物品由各接收单位负责);在基层乡镇实践服务的,住宿由接收乡镇负责安排。
3、实践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照800元标准进行购买。
4、实践服务期间,每月给予报销往返接收单位和海南大学的路费2次。
五、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2日
六、报名方式
填写《东方市2018年海南大学在校研究生实践服务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于5月2日下班前报送至研工部思政科323室,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6291023。 海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5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实践服务需求汇总表
//www.pwnwords.com附件2:东方市2018年海南大学在校研究生实践服务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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