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五届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应聘者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有较充裕时间顺利完成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工作任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应聘。
1、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9年及以上或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10年及以上的正高职人员。
2、享有较高威望,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退休导师。
3、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现任领导。
二、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填个人自荐用和单位推荐用《海南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报名登记表》,研究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定,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审批,经公示后确定专家人选。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将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工作任务,其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协调。
四、聘期
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的聘期为2年,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18年1月15日止。个人自荐登记表在报名期间报送研究生处,单位推荐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在1月15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海南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与评估专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倪永红(电话:66279062)
二0一八年一月二日
单位推荐用
个人自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