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遴选2024—2025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通知要求,2024年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将继续开展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遴选内地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修读2024/2025学年澳门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被录取人员将获澳门教育基金奖学金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校内评选出1名候选人上报上级部门。
最终被录取的学生将赴澳门修读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限为2-3年)。
二、资助内容
获资助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 生活津贴)由澳门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2024/2025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三、遴选安排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本校就读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澳门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圣若瑟大学等7所澳门高校的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见《2024/2025学年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附件2)。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4. 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
雅思)。
(三)遴选程序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每个学院限推选1名候选人,并联合所在书院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候选人纸质材料由相关学院于4月12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出国(境)事务科(101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屠思洁,0898-66269571
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陈黎明,0898-66262267
附件: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2.2024/2025学年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澳门教青局提供)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