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和申请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南大学教师培养与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请点击链接查阅文件)和本项目的申请条件(详见专栏“项目指南”)。
(二)不同留学身份应符合的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本校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
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国际处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所在流动站和人事处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人事处推荐。
(三)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的格式和内容,以及其他申请材料均须符合项目申请材料要求(详见专栏“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专栏“外语合格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获得学校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三、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1.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4月10日-4月26日;
2.博士后5月10日-5月29日。
申请人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详见专栏“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受理机构为“海南大学”。
(二)材料报送
请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申请人于4月26日前、博士后申请人于5月29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交人事处420办公室(如有非在岗教师的本校应届博士报名,材料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图书馆南侧国际教育学院101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rscszk@hainanu.edu.cn、sunmy@haina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清单(前三项材料本校应届博士生无须提交):
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
2.《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
3.所在单位研究推荐人选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5.《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
由所在二级单位针对申请人实况填写推荐意见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出国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教师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其中一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只填写推荐意见、不签字盖章。
6.网报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材料纸质版。
7.网报上传至平台的论文检索证明。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整理后用鱼尾夹固定(不装订)。
电子材料清单:
1.《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信息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文字内容。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教师报名条件和培养支持等,可联系人事处:姚老师,电话:66279034;咨询在站博士后报名事宜,可联系人事处:张老师,电话:66271136。
咨询外事政策、应届博士生报名等,可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孙老师,电话:66279022。
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3月29日